广告

8月1日起楼道内禁止停放电瓶车 违者最高罚款1万[复制链接]

楼主:红月亮LV.6 时间:2021-6-30 17:55点击:13507 回复:0
应急管理部消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公布,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01.png


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楼道停放电瓶车”问题,《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规定》同时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规定》明确,违反上述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02.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Ctrl+Enter可以快速提交回复)

使用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发言注意:请遵守推虎社区言论规则,善意回帖,理性发言,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信息发布,不代表推虎社区的观点和立场,推虎社区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