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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网友反映“未满12周岁女儿被两名公职人员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一事,湖南衡阳市祁东县官方11月18日下午回应澎湃新闻称,自从接到报案后,祁阳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批捕两人,该案中确实有两名公职人员涉案。(11月18日澎湃新闻) 朗朗乾坤,居然发生“未满12周岁女儿被两名公职人员在内的多名男子强奸”禽兽行径,令人出离愤怒!这些邪恶的犯罪分子,竟然以灌酒、威逼利诱、强迫等方式对12岁女孩多次实施了强奸,毫无人性可言。 更令人无法相信的是,居然有两名公职人员参与强奸,这些人究竟是怎样当上公职人员的,平时都干过什么丧尽天良的坏事?总不能说他们是“激情犯罪”吧?所谓的“公职人员”究竟是什么身份,什么职位,难道不应该有一个交代吗?有关部门有意隐瞒,难道不是官官相卫吗? 隐瞒身份也就罢了,更加令人不解的是,祁东县检察院居然不对两名公职人员批捕。祁东县公安局立案后,将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抓获,在提请逮捕过程中,祁东县检察院以周婷的年龄存疑、本案犯罪事实不清等理由,对数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未予批捕,其中包括两名公职人员。 一个12岁少女,或者说女童,遭到多人强奸,偏偏没有批捕两名公职人员,警方和检察院不去调查犯罪嫌疑人,反而围着受害人出生年月反复调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就算该女孩不是12岁,而是21岁,警方和检察院首先要做的难道不是查清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分子吗?难道强奸12岁女孩是犯罪,强奸21岁女性就不是了?这种有意偏袒的行为,本质就是助纣为虐,与保护伞何异? 总之,两名公职人员参与强奸12岁女孩且逍遥法外,不仅是一起十分恶性的犯罪案件,而且可能存在腐败、渎职问题,有关部门必须一查到底,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给受害人及社会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