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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虎评论』 “不立案、不回复,随便告”是什么意思?[复制链接]

楼主:明天更好LV.4 时间:2019-1-29 22:29点击:943 回复:0
近日一段时长4分33秒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视频内容显示,对话发生在辽宁省一法院内,当事人向身穿法院工作服的年轻女工作人员询问立案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就是不接受、不答复,没有任何理由,(如果)我违法了,你去投诉我都可以,无所谓。”

据报道,视频的拍摄和发布者是辽宁东港人于永香。此前于永香与姐姐于永芳曾被东港市公安局以涉嫌违法经营为由没收相关经营许可证和货款。姐妹二人对于处理结果表示质疑,并向东港市公安局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并邮寄了相关材料。在未得到答复的情况下,于永香通过代理律师,向该市法院递交材料,申请行政立案。

据于永香介绍,从第一次邮寄材料至今,已经等待了一年多的时间,期间曾多次与律师前往东港法院咨询,但始终没能等来法院的回复。视频是今年1月11日,她和代理律师去东港人民法院催问立案进展,以及继续递交材料时所拍摄。在此之前已来过多次都没能得到答复,无奈之下才将视频上传到网络。

法院是不是一般的地方,一个年轻的法院女工作人员面对群众的咨询,怎么能如此霸道和无赖?说心里话,这视频我反复看了几遍,可我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总感觉不是在法院,说话的也不是法院工作人员,可她身上的法院工作服却让人不得不信。

《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保障公民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咱暂且不论东港市公安局没收于永香姐妹相关经营许可证和货款是否合理合法,退一万步讲,即使于永香姐妹确实涉嫌违法经营,公安局采取的处置天经地义,可既然人家认为其执法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应该依法登记立案。如果不立案就应该说明理由,怎么能说“我们就是不接受、不答复,没有任何理由”呢?

于永香姐妹告的是东港市公安局,至于东港市法院到底为啥不立案不答复,我不得而知。但吴钩却知道一个常识,那就是堂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天职就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是最讲理讲法的地方,绝不是泼皮二赖,绝不可能说出“就是不接受、不答复,任你随便去告”这样的话!

我至今都不明白东港市人民法院那位身穿法院工作服的工作人员说的“不立案、不回复,随便告”是什么意思。但愿这是一个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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