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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虎评论』 法律绝不能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复制链接]

楼主:明天更好LV.4 时间:2019-3-13 20:36点击:667 回复:0
30名代表联名:建议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到12周岁。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等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他们建议,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后监管也极其重要,应建立长期追踪机制,避免因案发后教育不到位再次误入歧途的情况发生。(3月13日上观新闻)

这个议案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我本人对此也是支持的。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并不罕见,“初中男生持刀伤害花季少女,因未满14岁被释放”之类的新闻,更是不可避免地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否该提前的讨论。

正如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所说,目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失范惩戒相对比较缺失,上述《议案》抓住了该法规司法指导性、操作性不够具体的弊端。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是为了兼顾社会治安稳定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毕竟未成年人并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心理和心智都不成熟,如果惩处过于严厉,无疑失之于苛,不利于治病救人。

不过必须承认,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现在的孩子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发育都今非昔比。与之相对应,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也有增加的趋势,有些还呈现出组织化、成年化的特征。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和严重性,并及时拿出新的应对措施来。对法律的修订不仅必要,而且必须。法律要尽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但绝不能因惩戒疲弱而保护未成年人犯罪,更不能在客观上纵容未成年人胡作非为。

一直以来,民间包括一些法律界人士都建议,对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强奸、屡教不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当将起刑年龄提前。但究竟提前到什么年龄,比如12周岁是否恰当、是高了还是低了,还是需要慎之又慎,必须在广泛调研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再来确定。

西方有句谚语广为人知:年轻人犯错误,上帝也会原谅。其实,这只是一句笼统的人性化的说法,西方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并非完全无条件原谅。只有严厉的惩戒,才是减少所有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犯罪行为最有效的他律,未成年人的身份也不是为所欲为特别是免除惩罚的挡箭牌。罚当其罪是现代法治的应有之义,既能够让未成年人自警自省,也能够让家长怵然而惊,更自觉地履行好监护和管教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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