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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中午,微博网友曝光两段刘强东明州案视频。视频显示,女方主动邀请刘强东进酒店,亲自按电梯。京东相关人士表示,已注意到视频,相关情况正了解中。刘强东代理律师称,确认视频内容属实。 第一,这段视频会有一些让舆论反转的作用,但在法律上未必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为真正对行为定性的是在私密空间中发生的事情。美国法律认定就算是夫妻关系,一方明确拒绝发生性关系,另一方只要强行发生,那就会被认定为强奸。所以,只要女方拿出一份一锤定音的证据来证明她在刘强东和她发生性关系之前,已经有有明确的拒绝发生性关系,就可以翻盘。不论是视频还是录音。 第二,这段视频应该是准备了很长时间,因为能调用那么多监控视频需要不少的人力物力。但也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那就是证明了女方在起诉书中所说的那些细节,与视频中的情况有很大出入。另一方面,起诉书并不等于事实真相。在任何双方撕破脸皮时,都会有意无意把自己放在无辜和道德有利的位置上,想要听到百分之百公正、客观、诚实的自述几乎不可能。这正是法庭存在的原因之一。 第三,在民事诉讼阶段,将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民事诉讼耗时耗力,程序比刑事诉讼还要复杂,但女方为什么还是要起诉?并将起诉书公之于众?首先,刑事上的不予起诉,与当事人民事上提起诉讼并不冲突。在民事上,主要看双方举证,谁的证据多谁胜诉,胜诉就能获得赔偿。美国的刑事和民事的定罪标准不一样,刑事的定罪标准几乎100%,很难达到,而民事定罪标准50%,很容易达到。 现在双方手中肯定都还有一些牌没有打出,京东的劣势在于不想因为此事的负面影响被长期曝光。而女方显然依靠的就是对方的这一短板。参考科比性侵案,那个案子里的女方真是熟悉美国法律,在发生性关系之前对科比极致勾搭,然后在发生性关系时突然表示拒绝,并且留下了关键证据。最终科比为了息事宁人,私下赔偿了500万美元和解。这一点,也许王思聪之前的判断没错。 「Dong, Stop」还是「DON’T Stop」?这是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级难题。一边有人说,“家有美妻竟然还出轨,男人不可靠,有钱的男人更不可靠”,另一边也有人认为“这女的一看就是贴上去的,看中的是东哥的钱”。无论哪种声音都只是旁观者的臆测,比自己有钱有权的人出事更是大众喜闻乐见的,何况还如此“活色生香”? 就如同围观捉奸一样是乐趣无穷的。套用易中天的话,“捉奸本身就是一台戏。环境是神秘的,人物是真实的,情节是紧张的,动作是惊险的,悬念是强烈的,高潮则是令人兴奋的。既是真人上场,又不用花钱买票,正可谓不看白不看,还可以打着正义道德的旗号,岂有不看之理?” 至于此案是不是大家所说的“仙人跳”,从视频上给出的信息来看,很多人推测有这种可能。但始终有一个巨大的疑问解释不了,这就是女方不可能不知道在餐厅、在宿舍公寓这样有大量摄像头存在,而监控视频无疑都会对自己形成不利因素。在这样的前提下,很容易就把起诉书中的内容给部分推翻了。这位高学历的女生,智商应该不至于此吧?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刘强东案里的女方可以像科比性侵案那样,可以拿出一份视频或者录音,来证明她与刘强东发生性关系之前表示过明确的拒绝,女方应该就能胜诉。至于未来双方在法庭上再举的其它证据,都远远没有此类证据更有“杀伤力”。 《三国志》有云:“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目前还不敢对这场诉讼背后的故事妄加猜测,但我相信事实真相总会有浮出水面的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