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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虎评论』 只报警不救人,是不懂法还是太懂法?[复制链接]

楼主:明天的浪LV.4 时间:2019-7-19 09:19点击:1500 回复:0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人本能反应是先报警,通常这也是正确的,然而有一种例外,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必须先救人,再报警。无需担心现场保护问题,可以标明碰撞位置后再挪车,这花不了多少时间,警方也有足够能力还原真相。在手机时代,就更简单了,拍个照就行,绝不会因为救人而颠倒黑白。

昨日,北京南四环发生一起惨烈事故,一辆小轿车追尾了工程车,造成轿车内两人死亡,一位现场群众拍下的视频,更引发热议和公愤:只见挤在工程车下的轿车头部已经浓烟滚滚,而工程车司机只顾打电话报警,没有及时施救,在长达两分钟的时间内,眼睁睁看着冒烟变成明火、小火变成大火……最后还是热心群众推倒隔离栅栏递上灭火器进行救援,然而为时已晚,由于错过了挪车、灭火的最佳时机,两位乘客也失去了最后的生机。

央视新闻昨晚发表评论,称“不懂法 害死人”,即阐述了交通法关于“先救人、再报警”的原则,指出涉事司机最大的问题并非冷漠,而是不够懂法。

对此网友也有不同意见,有神评尖利质问:究竟是不懂法还是太懂法?

确实,我们有着悲哀的现实:人命很贱,而很多东西都比人命昂贵的多。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一般只有几十万元,三者险嘛,建议你买几十万就够了。然而如果受伤送进医院,医疗费用往往远超身故赔偿,后续残疾的、整容的、植物人的,花掉几百万稀松平常,还有家属无穷无尽的追索纠缠……

在这样的现实对照之下,也产生了可怕的潜规则,据说早年的职业司机群体内流传着这样的经验:如果不慎撞了人,那就直接撞死,千万别心软,赔一把就完了,多少总有个定数,撞个半死不活的才是真麻烦,能耗到你倾家荡产。

当然,这想法在技术上并不容易操作,一般人车祸只受本能驱使,除非老司机才能临场掌握撞击力度。但是这种思路反映在事后处置上,就有了更多可能,譬如实施二次碾压,或者拖延不施救,甚至直接逃逸等等,类似的案例不是没发生过。

那么我们该不该用恶意揣度南四环的工程车司机?——看看视频你就有态度了。他或许在第一反应上有所误区,但是围观群众已经对他做了反复提醒:“别打电话了,先救人吧!你把车先挪一下,要不我开车给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来!”……周围群众如此热心,依然充耳不闻,不紧不慢,根本就是把人往死里拖的节奏。

他未必是不懂法,也未必是太懂法,重点在于,无论他懂得多少,都会优先围绕着自身利益进行考量。为什么不挪车?显然,常识来说,追尾事故责任在后车,目前的碰撞现场对他有利,所以他不想破坏。虽然有办法拍照取证,但是作为无背景的群体,他本能的担心轻举妄动会使自己失去保障,一旦责任变化,后果他承担不起。

另外,他也未必是在打电话报警,通常报警用不了这么长时间。而如果警方知道现场有伤者,也必定会指示他如何正确操作,譬如赶紧拍照、挪车、救人、同时拨120等等。

而开工程车的,大概率是被雇佣者,出了事更有可能首先向老板汇报,或者同家人商量,这就没完没了了,而且最后也未必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他肯定有算计,但算计有可能失误,或许以为不是自己的全责,死了人也不用赔,或者赔得少,但是没有算到消极施救同样也违反交通法甚至构成刑法犯罪。

当然,除了感叹人性之恶以外,也要反思这个重利轻义的社会,对金钱的渴望,对贫穷的恐惧,扼住了人们的喉咙,也扭曲了人们的头脑。如今各行各业图财害命的事情还少吗?哪一个行业、哪一个从业者敢说自己清清白白,没做过亏心事?而在车祸现场的算计,也不过是其中的一环。

人性是恶,但是不良的价值观和社会规则促进了恶的循环,这是我们真正需要悲叹并且感到无力的地方。

    而在大环境之外相对具体的因素,就是司法实践中对生命不合理的定价,在包括交通肇事以及所有的侵权伤害类案件中,我们对惩罚性赔偿、精神赔偿、个人实际价值赔偿的支持力度,是很小很小的。所以呢,人命还真是平等,而且都一样便宜,当地平均工资的多少倍,算一算,都在几十万上下。赔偿过百万,那是庭前协商的成果,受害人家属就要给嫌犯开谅解书了,拿到一点超乎标准的钱,都要以屈辱和不公为代价。

说到人性,都有恶的一面,发达国家也时有骇人听闻的案件,然而总体上来说,能够实现人命关天的共识,是因为真正兑现了生命无价,或者说,起码是个天价。

据中国保险报2011年的报道,美国平均每起致命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高达600万美元——请注意这是平均数,而在现实中,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充分争取,如果肇事方是开宾利的,肯定会付出相称的代价;穷人肇事,也有保险兜底,而保险额度都不低。如果一名高薪职业人或前途无量的青年人遇难,也会根据他一生实际可能创造的价值去索赔,所以天价屡见不鲜,在保障底线的同时也维护了每个人的独特,而不是一串统一标价的数字。

而如果能够找到汽车公司的质量瑕疵,那更可能得到上亿美元的赔偿,一些汽车大厂日常为这些事大伤脑筋……这看起来好像有吃大户的意思,但是积极作用也很明显,那就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不要仗着有钱有势就不把人命当回事,人命一定贵到让你肉疼。

这一套机制,其实就是专治各种恶人的。你不是算计吗,你算算看,医疗费几百万不假,人死了一千万起,你还救不救?恐怕现场最希望受害人活着的,就变成了对方司机,他肯定会不顾一切先救人。问老板的话,老板更急了:你他妈先给我救人,你他妈赔不起 ,我几千万的资产都得搭进去……

而那些开豪车酒驾的富二代,也绝对会收敛了,哪怕撞死一个下岗工人,也足以把老爸赔到倾家荡产,有钱什么都可以玩,但是生命你玩不起。这样的规则建立起来之后,哪怕品质再恶劣、再纵容娇惯的富爸爸,也会负起管教的责任来,这种失误他们不再承担得起。

法律就是这样,光写漂亮话是不够的,光喊人命关天是不够的,你要给生命开出天价,才能震慑那些漠视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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