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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纵横』 美妆博主控诉前男友家暴,女性反家暴到底难在哪[复制链接]

楼主:红月亮LV.6 时间:2019-11-26 13:58点击:5005 回复:0
11月25日,一知名网络博主称曾被前男友多次家暴。视频显示,她曾在电梯内倒地并被拖出电梯,医院急诊病历显示其多处软组织受伤。已有多人指控该男子的暴力行为。

实际上,国内娱乐圈家暴丑闻并不鲜见,比如前段时间因为《延禧攻略》捧红的新人许凯、励合组合刘洲成等,女明星遭受家暴的也不少,有黄奕、贾静雯等等。而加害方少有如外国明星尼古拉斯·凯奇、约翰尼·德普等人那样,遭到巨额索赔和舆论一边倒批驳的。美国好莱坞明星对反家暴的宣传从来都不遗余力,每年都会有奥斯卡级影后影帝为反家暴站台。女星艾梅伯·赫德在与约翰尼·德普离婚后,曾拍摄了一个长达 2 分钟的短片力挺家暴受害者,提醒其他女性:“其实不需要这样,你并不孤独,我们可以作出改变。”

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是从16年3月1日实施的,该法所指称的家庭暴力,虽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则主要表现为女性、儿童和老人,而尤以夫妻关系中女性为受害者的居多。有些妇女因长期遭受家暴,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只能选择以杀夫的极端方式求得解决。

比如2015年发生在云南省武定县的张殿如杀夫案,即是由于遭受其丈夫持久、频繁的殴打、侮辱和谩骂却又求告无门所致。在此期间,张殿如也曾寻求合法的救济:她曾报警求助,而警察只是让她住到旅社躲避,却未对其丈夫进行惩处,有时警察还会以属于家务事为由而不出警;她也曾向妇联寻求帮助,妇联也只负责调和矛盾,若离婚就建议她“去法院”;她向娘家人求救,却又被劝说要“忍一忍”;当她鼓起勇气想要离婚时,却又担心自己没钱,打不起官司。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终于将熟睡中的丈夫杀死。这些事件不能不让人思考解决家暴问题的出路到底在哪里?

反家暴之所以难,在于外力很难介入。一方面很多人的传统观念认为“两口子打架是家务事,不需要别人插手和干涉”、“家丑不可外扬”。另一方面被家暴女性缺乏外界的支持与理解,如别人谈论和耻笑、没有相关部门的保护、亲朋好友劝和不劝分的态度,使她们求助无门,宁愿保密不为人知,免遭更多伤害。

在现实生活中,除非家暴实在让人受不了,绝大多数人特别是一些女同志在受到家暴后,为了脸面,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仍然能忍就忍,很少有人会找有关部门依照《反家暴法》去维权。加上家暴一般外人难以知道,同时受“疏不间亲”等观念影响,被害人的近亲属、邻居、同事即使知道,也选择沉默。

而且很多妇女在家庭中处于劣势地位,特别是一些偏远农村的留守妇女,她们文化水平低,又没有好的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自己的男人在外挣钱维持家庭生机。因此,他们对老公百依百顺,即使受到家暴也无可奈何。一方面他们不知道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如果依照《反家暴法》维权,可能把自己逼入更加艰难的境地。

总结起来说,家暴的成本非常低,更多的是道德谴责和外人的劝和。说一些诸如“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打打闹闹活到老”、“两口子忍一忍就过去了”。即使受暴力伤害的一方起诉离婚,一般也都是以施暴方赔偿了事。

纵观以往多起引起社会关注的家暴事件,虽然社会各界都会谴责家暴者,但是,有很多人都觉得,家暴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家暴者的错误也仅仅是“不道德”。在这种视角下,很多人都热衷于讨论当事人是否值得“被原谅”,而忽视了家暴行为的违法本质。只用道德角度去探讨家暴,会让人们大大低估家暴问题的严重性,进而形成对家暴的纵容。

若干年前,一部名叫《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风靡荧屏,家暴男安嘉和成为一代人的“童年阴影”。我一直认为,男人有本事要在外面施展,打老婆的都是没本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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