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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纵横』 拾荒老人遭暴力殴打,执法岂能目中无人[复制链接]

楼主:六月雪LV.6 时间:2020-3-1 19:57点击:15622 回复:0
针对网上流传的“天津红桥区彰武楼小区拾荒老人遭暴力执法”事件,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29日在官方微博通报称,2月29日,公安红桥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治安案件。公安红桥分局对李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3月1日新华网)

“天津拾荒老人遭殴打”事件有图有真相,全国人民都可以通过网传视频看得清清楚楚。如此毫无同情心的暴力执法行为不仅发生了,而且在舆论一再倒逼下,有关方面才承认这是一起“殴打他人”的案件。由此可见,在一些地方,执法违法不仅成了常态,而且到了“目中无人”的地步。

28日,有网民在微博爆料一段“天津红桥区某小区内一拾荒老人被人推搡殴打”的视频,反映红桥区咸阳北路街道一社区内,物业人员殴打拾荒老人一事。该话题在微博上阅读很快超过1.5亿次。有网友评论称,“一场疫情,让一些人现出了原形,变成了恶棍”。

毫无疑问,殴打老人的人就是恶棍。视频显示,一名物业人员反复殴打并拖拽老人,老人发出悲惨的哀嚎,但仍遭到掐脖子、殴打,老人倒在地上被拖拽,连裤子都快掉了。

真不敢相信,上述场景居然发生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的小区之内,而且还是“执法行为”。除老人外,画面中总共出现了七个人,有三人穿着制式衣服戴着有徽章的帽子,是执法人员,其中一人负责摄录,两人负责拿东西并拉车,其中一人拿大钳子剪了锁,另四人穿着便服,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殴打和拖拽老人的是其中一位便衣工作人员。老人被打的时候,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全程冷眼旁观,没有任何一个人试图劝阻。

29日凌晨一点,天津红桥区咸阳北路街道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回应称,28日,发现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我街道某社区发生肢体冲突的视频后,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处置。现将情况说明如下:28日,我街综合执法与物业公司联合清理彰武楼小区堆放杂物时,物业公司人员与视频中的老人发生肢体冲突,后社区负责人现场协调,物业公司与该工作人员向老人道歉,并得到老人谅解。我街已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成严肃处理该工作人员。

老人被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无论从视频的标题还是内容都可以轻易判断,这是一起单方的“殴打”行为,全程都是物业人员殴打老人,老人没有任何的反抗,但涉事街道却说成双方的“肢体冲突”,分明是睁眼说瞎话。既然是故意殴打他人,是违法行为,又岂能“约谈”就了事?如此荒唐的处理受到网友广泛批评。后来,警方通报称对打人者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这无疑又是舆论倒逼的结果。

涉事街道承认是执法人员与物业的联合执法行为,而物业没有执法权,该联合执法就是非法的。物业是与执法人员联合行动的,那么,物业殴打老人,执法人员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场三名执法人员对物业殴打老人没有任何阻拦,实际上等于默认甚至鼓励这种殴打行为,现场执法人员及相关领导难道不应该被问责吗?

街道通报称“物业公司人员与视频中的老人发生肢体冲突,后社区负责人现场协调,物业公司与该工作人员向老人道歉,并得到老人谅解。”这又是在撒谎。视频显示,老人被打后,执法人员和物业都散去,“现场”行为都已结束,又何来“社区负责人现场协调”?难道是社区负责人深夜再把执法人员、物业及老人都叫回到“现场”,以便他们进行“现场协调”吗?

至于“物业公司与该工作人员向老人道歉,并得到老人谅解”,更是睁眼说瞎话。据澎湃新闻视频报道,老人及其家属均表示,打人者是物业人员,他们认识打人者,但打人者并没有道歉,道歉的是物业公司的人及相关领导。既然打人者根本没有道歉,街道却虚构事实,则属于造谣,应该受到惩处。

物业在与执法人员联合行动时,以非法和非人道的方式殴打群众,如此执法难道不是对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的高级黑吗?涉事街道以撒谎和甩锅的态度对待舆论监督,难道不是对群众智商的侮辱吗?

总之,执法要守法,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则所谓执法就成了无法无天,践踏法律和人性。可是,长期以来,暴力执法早已成为司空见惯,各种以执法之名行违法之行的现象屡见不鲜。从“拾荒老人遭暴力殴打”事件看,基层治理的非法治化客观且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一些执法人员已经习惯成自然,而且在一些地方,暴力执法、执法违法正在滑向目中无人、目无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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