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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虎评论』 鲍某明性侵案:靠法律之外的力量解决,谁的悲哀[复制链接]

楼主:可爱的天使LV.6 时间:2020-4-17 20:55点击:30950 回复:0
“鲍某明涉嫌性侵养女”事件引发持续关注。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4月9日通报,2019年10月对该案再次立案后,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侦查仍在进行中。(成都商报4月15日)

此事件已成为网上热点多日,可见人们的关注度并未因各种解释而下降。自从这件事被曝光以来,舆论一直都冲在最前面,而营造出的氛围“就是无可辩驳强奸案”,而大多数人在这种认知下,其讨论也就变成了千篇一律的口号式表达。

但有一个发人深思的现象,大家应当注意到了,即在舆论多轮冲锋的时候,并没有听到强人律师的声音,虽然在这期间也有过一些律师给出过一定的见解,但可以说,每个律师之间的判断和推导并不统一,甚至都不存着尿到一个壶里的可能。

这是律师们的水平太低吗?不是。而是每个律师的法理价值观不同,对于同一个案件,即使同一方律师也存在着极大的异议,而对此,在新闻中已有过多次报道,比如,在一些热点案件中(某歌星之子强奸案),前后换了几次律师,而那些律师,都是业界的精英,即使是他们的徒弟,也不存在水平问题。   

但既然不是水平问题,为何还要换律师呢?这里有着重要原因,在大案中往往不止一名律师,而是一个团队。而既然是团队作战,那就一定存在着攻守策略统一的问题,换言之,每名律师都有自己的进攻和阻击角度,每个人都只能承担一部分工作,而不是全部。

但这样有什么不好吗?从理论上说,团队作战当然会比单兵作战胜算几率大,但前提是,相互之间必须有着大致相同的法律价值观,即在同等占有证据资料情况下,于心理上前置化地达成战略与战术的全盘统一配合。

但在中国这很难达到,因为律师高度自由的职业,也决定了他们对法律价值的取向持多元化态度。在一些法律论坛上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对一些案件的理解,名律所的大律师之间也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之所以是不可调和,并不是因为技术水平问题,而是对法律适用的理解有着天壤之别,而对于矛盾的双方来说,却都在业界取得过辉煌的战绩。

因而,在那个论坛上,虽然到场的还有很多中国著名大学的法学教授和法学院长,但还是有位德高望重的法学界前辈给出了出人意料但却情理之中的点评:中国律师,单兵作战是条龙,团队作战是群虫。

后来在深度解读时他说,中国律师的记忆能力都很强,很多法律中复杂的条款他们都能烂熟于心,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律师英国律师以及更多国家的律师都难以企及,如果是课堂援课,中国律师都可以胜任。

然而一旦组成团队,问题就大了,首先是他们之间没战略与战术配合的概念,只看眼前一局,而不能将“先输一局”当成更高战略起点来看待,每个人 在法庭上都只想光彩夺目,而不想暂息锋芒,这与中国足球一样,只有个人英雄,而无团队配合,谁都想当临门一脚的英雄。

因而,在中国律师界,也有人说:只有精英律师,没有职业团队。而对 “鲍某明涉嫌性侵养女”事件来说,一些律师的声音为何变成了表态式的口号?显然,对于这个案件来说,由于对法理价值取向的不同,对每个律师来说,都不能以一个人的能力确定的事,所以来个口号式的表达,也是一种刷存在感的无奈。

其实,对于这个案件来说,并不像一些人表达得那么容易,如果要将所有法律要件组成一个链条,那一定是一次艰难的博弈。而如果是一场公益诉讼的话,就一定靠一个团队,而不是一个律师。因此,如果这个案件是靠督导组解 决的,那将是律师们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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