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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虎评论』 李国庆“夺章”不违法,大家都学怎么办[复制链接]

楼主:小太阳LV.6 时间:2020-6-16 19:55点击:29009 回复:0
李国庆上门抢夺当当网公章一事有了新进展。目前该事件已结案,警方调查结果为李国庆方面没有违法行为。李国庆方面向新浪科技证实此事,当当则回应称,令人震惊,当当已经提请行政复议。(6月14日《新浪科技》)

李国庆确实善于“炒作”,而且近期“炒作”得也相当成功,至少被警方认定其“夺章”不违法,就是狂赢了。说李国庆“炒作”,除了因为“夺章”而与妻子俞渝“互撕”到了相互不给面子,也不给儿子留尊严的地步,近期还学巴菲特拍卖“巴菲特午餐”,搞起“李国庆午餐”来。6月11日,李国庆宣布拍卖自己的一小时午餐时间,旨在与创业者交流,解答创业、读书等方面问题。他说:“我们交个朋友。”

当然,李国庆的这个“拍卖”,也会受到网友的讥讽。就有网友调侃他:吃饭时别摔杯子好吗?我对此的评论是:名人效应,估计会有朋友捧场。如果李国庆在一年前搞这个活动,价位肯定会高很多。但经过“夺章”事件后,至少其法制素养不能令人恭维。当然,有想效仿李国庆“夺章”的人,对这一个小时会很看重。

不可思议的是,这个拍卖价在次日竟被弄成“超出10亿元”。凡事将人往好处想的我,还傻乎乎地替他定规则,错误地评论道:这帮互联网大佬是真会玩!学搞“巴菲特午餐”,又不会订规则,不遭恶搞才不正常呢。重新搞,建议学土地拍卖那么搞,打保证金进来。没有保证金的拍卖,又没有追责机制,大家都可以随便闹着玩了。

可比我睿智的网友却看出了毛病。有位网友留言,10亿元够与巴菲特吃30多顿午餐的了,炒作也别太过分。也有网友认为,这才是营销鬼才,50元上个新闻头条,赚大了。

6月13日晚间消息,当当网创始人、早晚读书总经理李国庆开启淘宝直播首秀,并拍卖自己一小时的午餐时间。此次淘宝直播主推的早晚读书99元季卡,销售额不足20万元,而“李国庆午餐1小时”最终仅以12.94万元成交。

我曾就此评论,还“仅以12.94万元成交”呢?这个“仅”字用得够牛逼的。作者认为李国庆的这个一小时午餐原本应该值多少钱?

说了“李国庆午餐”,再回过头来说“李国庆‘夺章’不违法”。从模范夫妻,到公开决裂,李国庆与俞渝之间的爱恨故事令人唏嘘。我还是过去说过的那句老话:就李国庆、俞渝“互撕”一事,作为男人,我不是很支持李国庆。毕竟夫妻两人有了儿子,而且是一个非常明事理的孩子,即使净身出户,财产最终也还是儿子的。

就警方调查结果为李国庆方面没有违法行为一事,除了当当回应称“令人震惊”外,我也感到相当震惊。看了一些网友的留言,发现不少网友是相当的不理智。本来,家归家,公司归公司,这是不该混淆的概念。家事可以夫妻俩商量,商量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而公司的事,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来。

此前当当就李国庆“夺章”发声明称,《公司法》第43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有公司2/3表决权以上股东通过。当当网一直存在有效的章程,执行董事为俞渝。李国庆的决议所说事项,涉及修改章程,表决权不足2/3,因此“决议”无效。

我在《当当李国庆若“正变”失败,那就丢人又丢牲口了》一文中还曾引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就“夺章”事件发表的观点:“即使股东会合法决议选举李国庆为法定代表人,公章作为公司物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返还,或者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宣布公章作废并按法定程序重新刻印,如果使用暴力抢夺公章,也是超过了民商上私力救济的范围。”

警方都认为“李国庆‘夺章’不违法”,难怪詹克团带着数十名保安,在6月3日下午到达比特大陆办公地点,撬锁强行进入了比特大陆公司,试图回归并控制比特大陆。

我曾就此评论:这是在学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夺章”做法啊。可问题是,人家李国庆是与老婆争夺当当网的控制权,如果抛开相关法律不谈,他们这是“家事”。

当然,在一个法治社会,李国庆的做法也是违法的。我曾经评论李国庆“夺章”事件:暴露出自身粗暴的一面,而且掌控了企业章和财务章,也并不能成功掌控企业,这是极其简单的道理啊。目前俞渝声明原有企业章和财务章作废,重新刻制就已经化解了李国庆的“夺章”作用。如果俞渝就此报案并坚决追究“夺章”的法律责任,李国庆甚至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那就亏大了。

“比特大陆科技”表示,鉴于被免职后,詹克团仍以北京比特大陆公司的名义行事、恶意干涉公司正常经营、涉嫌伪造公章等行为,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处理相关事宜追究詹克团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李国庆“夺章”行为不违法,那今后凡涉及到公司财务纠纷,都可以“夺章”、“撬锁”了?这不是鼓励靠野蛮手段获取企业控制权?再说,被李国庆夺去的章,如果签署当当商业文件,有效吗?如果有效,那么当当原有管理团队重新刻的章,如果签署商业文件,有效吗?

这是绝对的“二选一”问题,不知道警方是否想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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