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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房价已经很高,高得让多数人买不起房,即便买得起,也要当房奴。但是,似乎从政策的角度来看,并没有说要让房价降下来,而是让房价稳下来,难道降价不比稳价更好吗?价格降下来不是更有利于居民买房吗? 对这个问题,显得需要更加理性地分析,而不能单从表面来看,从现象来看。因为,从表面和现象来看,当然是降价比稳好了,而且是降得越多,对购房者来说,越是有利。如果能够降到没有上涨前,中低收入阶层也可以买得起房了。但是,仔细想想,又是何等的不妥、何等的危险。搞不好,不仅房子不能买,还有可能出现生活无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呢。。 首先,银行是第一个承受不了房价下降的。我们这里所指的下降,不是微降、小降,而是大降。一旦房价大降,譬如30%以上,且上涨的速度很快,不是慢慢地降、有升有降地降,随之而来的就是银行风险瞬间发生。因为,房价大跌之后,无论是开发商、炒房者还是房奴,都有可能断供,有可能无力偿还银行债务,有可能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就算有房子做抵押,由于房子的价值大幅下降,银行的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了。显然,银行是不希望出现房价大跌的。2007年的调控,就因为房价出现下跌,在深圳等地出现了炒房者断供的现象。 其二,地方政府无法承受房价大降。由于房地产在地方经济增长中占有很大比例,少则20%,多则50%以上,对房地产的依赖很严重。一旦房价出现大幅下降,房地产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将大幅下降,开发商等就不可能轻易拿地。开发商不拿地,不开发,地方的经济增长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就会出现居民就业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对地方的发展、稳定、居民就业等都将带来极大影响。显然,地方政府也是不希望房价出现大跌的,也是不具备房价大跌的条件的。 第三,对已经买房者的心理冲击太大。千万不要以为居民都是喜欢房价下跌的,是支持房价下跌的。已经买了房的人,肯定不是这样想的,他们是希望房价上涨的,而不是下跌。尤其是房奴,更是担心房价下跌。一旦房价大跌,房奴们就有可能会采用断供方式。如此一来,不仅银行有风险,房奴自己也面临无房可住现象。毕竟,银行是企业,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风险发生,而是会采用法律手段收回房产,继而引发社会矛盾,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 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因此,房价是不宜大降的,稳定最好。即便下降,也要慢慢地降、稳稳地降,以适应市场稳定的需要。所以,中央在提出“房住不炒”定位的同时,反复强调的也是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