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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桌不低于588元是制止浪费还是制造浪费[复制链接]

楼主:明天的浪LV.4 时间:2020-10-7 21:02点击:17442 回复:0
10月5日,四川通江县一自媒体转发的《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引发争议。《公约》规定,“2桌及以上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坚持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不少网友认为,这不是在提倡节约,而是在提倡餐饮涨价。

“每桌不超过18个菜,消费不低于588元”是一条奇葩规定,这根本不是提倡节约的正确姿势,不是在制止浪费,而是在制造浪费,以及哄抬物价。

“每桌不超过18个菜”,是从数量上控制了浪费,可是,“每桌消费不低于588元”又在价格上要求浪费,岂不荒唐?按理说,为了节约浪费,应该限制菜品数量和消费金额才对。也就是说,与“每桌消费不低于588元”相搭配的,应该是“每桌消费不高于588元”。我原以为是笔误,把“不高于”写成了“不低于”,但从上述《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内容看,有关部门是非常清晰地要规定“每桌不低于588元”的。

《公约》明白无误地规定:“2桌及以上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坚持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宴席菜式数量,提高菜肴档次”“价格不低于60元/人”。所谓“提高菜肴档次”,其实就是支持商家哄抬物价,趁机捞一把。可是,这种无良行为,居然还要打着“制止浪费”的旗号,难道不是讽刺和无耻吗?

关于这个奇葩规定,记者联系上通江县餐饮协会李会长,据他介绍,这是通江县商务局用餐饮协会名义搞的。随后,记者联系到通江县商务局何姓副局长,她介绍,这是餐饮协会定的条款。

“每桌不低于588元”真的只是餐饮协会的条款吗?实际上,上述《公约》的发文出处为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来源为“县商务局”,落款为“通江县餐饮协会”,于9月30日发布,实施时间从2020年10月1日起。

也就是说,这绝不仅仅是餐饮协会的倡议,而是地方政府正式发布、明确支持的做法。对于“每桌不低于588元”这种鼓励浪费、哄抬物价甚至强迫消费的无耻行为,地方不仅没有制止和批评,反而在政府官网上正式发文,要求广大市民遵守,岂不更加荒唐?

厉行节约的“好经”,不能让“歪嘴和尚”念歪了。“每桌不低于588元”就是典型的念歪经、办错事,应该严肃问责,消除影响,而不能甩锅给餐饮协会。否则,就是对群众智商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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