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民生热线』 目视女孩跳河溺亡,只恨“不是超人”[复制链接]

楼主:小太阳LV.6 时间:2020-12-6 14:18点击:21096 回复:0
12月4日,安徽望江县一名17岁高中女生跳河自杀。现场视频显示,女生跳水后,警方在岸边尝试施救,但女生最终抢救无效身亡。网传带队者为雷阳派出所副所长聂祝红,其余皆为辅警,由于怕冷没有下水施救。12月5日,记者连线了雷阳派出所,对方表示带队者确实为副所长聂祝红,其余人员是辅警。但现场情况并非传言中的“见死不救”。派出所表示:“现在网络谣言歪曲事实,无良媒体给我们道德施压、道德绑架,警察必须是超人,必须要把人救到。我们也尽力了,真的尽力了。”(12月5日上观新闻)

“安徽望江警察被指目视女孩溺水”事件令人震惊,涉事派出所回应称“警察不是超人,我们尽力了”,更把人气晕。我以为,警察不必是超人,也不一定每次都能把人救到,但总要敢于去救,尽力去救,否则就是冷漠无情、渎职无为。

雷阳派出所表示,到达现场的警察一共四人,副所长聂祝红亲自带队出警,其他三人都是辅警。“那边水特别深,有四五米深,而且是个特别陡的闸口,往前走一步就是一个水泥斜坡平台。你站在平台上水只能到脚踝,往前走一步就是深渊,四五米深。”

从网传视频看,女孩所站的水位并不深,水还没到膝盖。对女孩来说,确实是“往前一步是深渊”,因为后来她往前纵身一跃,然后溺亡了。可是,从岸边到女孩站立的位置必然是浅水区,否则她走不到那里去。那么,在场的警察为何只是劝说,而没有及时迈出几步把女孩拉回岸呢?视频显示,有辅警尝试下水,但又把脚收回来了,究竟在犹豫、害怕什么呢?

面对“网传当时警察是怕水冷没有下水,属实吗?”的记者提问,雷阳派出所表示,这都是谣言歪曲事实,不了解现场情况就妄加评论。“(在场四名)他们都不会水,如果会水当时就下去了。我们警察也积极施救了,后来我们派出所有辅警把衣服脱了下去了,但没有救到。而且从视频也能看到,(我们)手牵手想去救,最后也有特警队员到场,不会水也下去了。”

不会游泳也能当警察?好吧,就算游泳不是当警察或辅警的必要前提,但总不至于整个派出所都找不到一个会游泳的警察或辅警吧?为什么全派“旱鸭子”去救要跳河的人?就算当时值班的人都不会游泳,一时又找不到会游泳的警察,那么,接到有人要跳河轻生的警报,总要带点救生圈、绳索之类的工具吧?否则,又准备如何救人呢?这难道还不是严重失职吗?视频显示,女孩纵身跳水后,下沉的速度很快,在场四人并没有第一时间跳下去救人,而是“手牵手想去救”,当然只能是徒劳。

面对“网传家属情绪波动比较大,还有维权的视频,属实吗?”的记者提问,雷阳派出所表示“都是假的。现在网络谣言歪曲事实,无良媒体给我们道德施压、道德绑架,警察必须是超人,必须要把人救到。我们也尽力了,真的尽力了。”

出警的四人都不会游泳,出警的时候也没想过要带救人工具,到了现场又不敢在浅水区把人救回,等到女孩跳水了才“手拉手想去救”,这一系列的不用心、不尽责、不作为,完全背离了作为警察的基本要求。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应当立即救助。” 涉事派出所不仅在处警时没有及时有效救助,而且事后不知错不悔过,居然辩称“尽力”了,居然反过来责怪媒体“无良”“道德绑架”,居然还觉得自己委屈,抱怨人们苛求“警察必须是超人,必须把人救到”。如此颠倒是非、恬不知耻,真是令人醉了。

关于此事,网友们纷纷表示失望。“不会水也能当警察,开眼界了”“磨磨唧唧,出手犹豫,下水矫情,施救无策,畏首畏尾,没有担当”“你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你告诉大家,你们尽力了。不要说你们是护卫人民安全的警察,就是一个普通人都不会这么冷漠。”上述留言均获得数千点赞。

毫无疑问,警察不是超人,也不是万能的。人们没有要求警察是超人,也能理解他们有时救不到人,但起码总要敢于救人,并且用尽全力去救人。否则,就连常人都不如,还有什么可狡辩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Ctrl+Enter可以快速提交回复)

使用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发言注意:请遵守推虎社区言论规则,善意回帖,理性发言,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信息发布,不代表推虎社区的观点和立场,推虎社区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