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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女,已经恋爱两年多,跟男友有今年可能结婚的预期。 我跟男友婚前有各自买房的打算,由于他暂时没有本地户口(一线城市),所以男友和他父母一直希望我尽快买房自住,于是开启了看房之旅。 楼主预算有限,最近看到一个很合适的房子,但有些超预算了,每个月还贷后只剩小几千。于是我提出买房后能否让男友先照顾我的生活开支,之前我们同居都是按照4∶6的比例充值一万进公共账户,用来生活花销的。 背景如上,但男友很坚决的拒绝了,他的理由是∶ 他认为我是既得利益者,他没有获得任何实际的好处,我拥有了自己的房子,而他承担我的生活费,导致他攒下来的钱变少了 如果我没有生活费,他可以帮我还等额生活费的贷款,但要么房子加他的名字,要么他有理由让我还生活开支的钱。 如果分手或离婚,他帮还的钱应该按照投资比例按照市场价格兑现。也就是还钱(包括增值部分)。 我听到后非常难过,我认为无论我有房无房,在婚后如果失业了,他会认为我吃他的喝他的是一种借贷行为。 关于房子他付出的部分,我同意按照市场价还清,但生活费我理解并不多,也不会影响到他的买房计划,协商需要理性,但不意味着没有人情。 再退一步讲,我不知道他户口什么时候才能有,我如果买了房子也是给我们两个人住,难道不能把我的生活开支当成房租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想的是否正确,但看到他的坚决,也怀疑爱情是否还存在了。现在也不打算买房了,或者就买小一点压力更小的吧,保持经济独立很重要,但同舟共济应该更重要吧? 他说∶谈恋爱结婚,大家都付出很多,又不是你一个人付出了,谁也不欠谁的。 我真不知道怎么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