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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0月1日沈阳市法院判决书产生,开庭日期是1991年10月18日。接到沈阳市法院的判决书后,我一看内容,好家伙,从我入厂起,跳过了很多年,一下子来到1988年,除了旷工,就没说过入厂后上班没,故意事实不清,不错的是还说了一次上班,那就是1989年5月上班了,其余时间都是旷工,旷工期间还分配了两次工作,一次不服从分配,一次只去了一天。沈阳的法院真是权力大无边,从职工入厂时起,不受法律约定,就有权认定企业职工上班、旷工。 谁有权认定企业职工上班、旷工?不仅企业职工懂,全国的劳动者都懂,那是由企业来认定。 法院不懂吗?懂,回答是肯定的,那法院为什么要用判决书来认定企业职工的上班、旷工,没有迟到、早退。 这个请沈阳市法院来回答,为什么? 哪条劳动法律规定的,请出示? 这个案子的案由叫除名,是由除名引起的纠纷,不是因为旷工引起的纠纷。除名的行为是谁的,是企业的,怎么在判决书中看不到企业的除名行为,看不到除名的法律文书,除名决定书? 这叫劳动争议吗?企业职工上班、旷工不由企业认定,由法院用判决来认定,这不叫劳动爭议,这叫劳法争议,也就是说劳动者和法院的爭议,企业并末认定职工上班、旷工,而法院却用判决书来认定并送给了劳动者,劳动者才知自己被法院认定了上班、旷工,没有迟到和早退。 一名旷工的企业职工,怎么会出现在企业内,且接受了分配工作,还是两次,这叫旷工?你法院,沈阳市法院法官的智商有问题吧? 还即不交诊断书,又不上班工作?你看见我不交诊断书了,瞪个眼晴说瞎话。(末完待续) |
那个时代,工人开资在单位,没卡,职工上班,单位考勤,工资员按考勤表内容做工资表,上班给开资,旷工扣工资,上一天班开一天工资,旷一天工扣一天工资。 我到了劳资科待分配后,一直没给我考勤,我出勤没给我考勤,一年多的时间,陆陆续续有很多人到劳资科待分配,劳资科给这些待分配工作的工人 |
版主:您看了我的帖子应该懂的,就是拿着录像,一年365天的录像,法院就是认定你旷工,这不把我在单位分配工作这天也算进了旷工时间吗? 您能看懂判决书要干什么?要干的是驳回起诉、上诉,所以,无论说什么,最后结果就是驳回。 |
评论 ty_蔺新荣:这还不简单吗。这明明就是让你自己想办法证明。你自己去想想怎么证明你工作了,在岗,录像为什么没有你,等等。按照你现在说的,无论哪个法官都会认定你旷工,一点问题没有 |
告了法院近三十年,接解了很多法官,就连审判长邱振华也没在庭审现场外,当着我的面说过我旷工,别的法官则更无一人说过我旷工,和平法院院长孔羽、副院长李延年(我的案子承包人)在处理我的案子时,给予19万元,办最低档的养老保险,是正常养老保险职工的一半的那种。 这是2008年前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