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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还在常州读研。哥哥看我在常州读书,就在武进找了个班上,并且买了房子在还房贷,准备结婚中。哥哥想让我大概工作一年后准备在我们的老家买个房子,到时候用我工作攒一年的钱做首付(大概10w),他会给我添10-20w左右补足首付,写我的名字,后续用我的公积金还贷(大概要还30年)。 为什么要在老家地方再买房?因为哥哥以后可能要回来发展,不一定一直呆在常州;老家是土生土长的地方,亲戚都在这里,偶尔还是要回来。房贷要还很多年,所以我婚后肯定还在还房贷;家里人偶尔要住,肯定也不会租出去,所以不会有租金当收入。我的担心:如果我结婚了,我的另一半觉得我拿着婚后财产在给娘家的房子供贷,可能会有矛盾。请问各位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