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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虎评论』 “温情执法”的前提是“遵章守法”[复制链接]

楼主:明天更好LV.4 时间:2018-12-14 23:31点击:767 回复:0
面对违停车辆,湖北襄阳民警开出一张 “温情罚单”。有车主因孩子发烧急送医,对方在找不到车位的情况下路边违停并留下字条给予解释。民警商量后,决定留下一张空白罚单,并写下“警告一次”四个字。警务平台副大队长梁政表示,违停车辆当时没有太影响到交通,这种人性化执法是可取的。虽然会有人担心如果司机说了假话,或者其他司机今后纷纷效仿,但她认为,作为民警首先要相信当事人有诚信。同时她也提醒广大司机,违章留条并不都能免于处罚,这种做法不可复制。(12月14日澎湃新闻)

面对违停,襄阳交警没有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罚单奉上”,而是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最终开出了一个温情的告知单。从感情和人性化的角度考量,襄阳交警的做法无疑是值得赞赏的。

不过,部分市民的担心也不无道理,万一有些缺乏车德的司机自以为发现了一个逃避处罚的有效方式、有样学样,怎么办?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交警对违停不予处罚,是否有违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也不管有什么客观原因,只要违法了就必须一视同仁、依法接受处罚。

前一个担心,其实并不严重。首先,绝大多数司机都是遵纪守法的,不会故意去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并且,即使真有人不自觉非要这么做,相信交警也会做出自己的判断,不会任其轻易蒙混过关。应当引起更多思考的是后者——对所有的执法行为都进行严格规范、摒弃人为因素,乃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温情执法”的前提必须是“遵章守法”,不能为了“温情”而变通法律。否则,看似“温情”了,其对法律尊严所带来的损害后果更严重。

具体到此次事例来看,我个人认为交警的做法并无不妥,在“温情”和严格执法之间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契合点。当时不是交通高峰时段,该车没有占盲道,也没有太影响到交通,违法情节轻微,且确有万不得已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给予交警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在不违背法规和原则的前提下做出更人性化的决定,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当然,这样做对执法人员的要求非常高,除了要有“菩萨心肠”,更需要具备对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对违法行为性质和程度的清醒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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