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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可抵扣房租,为何落地实施这么难?[复制链接]

楼主:红月亮LV.6 时间:2019-1-7 20:04点击:905 回复:0
1月4日,一篇《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帖子引起网友关注,文章提到,“有网友吐槽,突然接到房东打来的电话,房东在电话里语气很严厉地通知我: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文中房东算了一笔账: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那我就涨租或不租给你!

减税成了新的一年第一个好消息,几乎所有的纳税人都陆续接到了各自单位发来的表格、注意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也在刚上线不久就登上苹果软件商店免费APP第一位。这本是一件给居民减负的好事,但谁料到,却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也引发了推涨房租的担忧。一项好的政策为何落实起来这么难?

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这项政策对于租客来说,最关心的是抵扣能省下多少钱。而对于房主来说,最为关心的就是自己实际上的租金收入是增长还是减少。房租租金的抵扣可能实施上会有比较大的困难,因为如果真的把房屋租金抵扣个人所得税的话,就意味着房东必须提供租赁合同作为证明,那么房东的所得税要面临更高的可征。所以房东跟房客可能会有一个协商,可能租金会提高,因为房东必须报税了,要不然就是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项。对租客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也许在租客看来要求房东出具证明无疑是合理要求,房东有责任履行这一义务;而在房东看来,因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最后要求涨房租,用经济的眼光来看也无可指责。但如果这一切进展顺利,租客成功的抵扣了一百左右的费用,房租却上涨了几百块。租客虽然得到了专项扣除的实惠而少交了个税,却因为需要多交房租而空欢喜一场,甚至可能需要更高的住房支出。想到这些,租客们再看看房间里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大大小小的物品,个税附加扣除信息申报表中“住房租金”一栏,他们大概会选择默默删掉。

在以往,由于信息收集困难,政府想要对房租收税,会面临高昂的征税成本,因此绝大多数房屋租赁行为,不会涉及相应的税负问题。各地在操作中,也基本默认了这一既成事实。但现在情形有了变化,租房者在填报住房租金信息时,需要提供房东的身份证号码,这意味着原本需要由政府完成的信息收集工作,变成了由租房者主动提供,这种改变使得税收征管成本大幅下降。

个税的专项扣除成为重点,本来是一个惠民政策,结果讨论讨论就变味了,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个税抵扣房租这一项,很多人认为这会导致税务部门掌握房东的精准信息,虽然现在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以后极有可能让房东去补交房租的税款。对租客来说,一边是个税可能抵扣几十块,另一边是房租可能上涨几百块,权衡之下,很多租客为了避免与房东闹僵而被扫地出门,被迫选择不再申报租金支出扣除,无法享受到国家发放的个税减税红包。

租客们当然不愿意以房租上涨作为代价,换取远低于上涨租金数额的个税减免,更不愿意在寒冷的冬天,上班时不停被中介打来的看房电话打扰,下班后穿行于一个个不属于自己的小区就为选个地方落脚。其实,大多部分租房的都是刚工作的年轻人,此时的工资5000左右差不多,加上其他一些比如考证可以附加扣除,赡养父母可以附件扣除等,大概能达到免税的程度,所以房租抵扣这个红包暂时无法享受到。所以,对租房者提供帮助,可以提供另外的形式,比如直接向租房者发放租房补贴。

有媒体就建议,这项补贴不必以缴纳个税为前提条件,而是可以以在工作地缴纳社保金为条件。比如,凡在一个城市提供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金记录的异地户籍工作者,不管其是否租房,都可以在这个城市领取额定的租房补贴。这种做法的一大好处是,一方面可以帮助到低收入者和无固定收入者,如保姆、钟点工等异地打工者,让更多人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另一方面还可以督促更多人,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参与社保,减轻他们未来的养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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