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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虎评论』 被违反的协议,尴尬了谁[复制链接]

楼主:六月雪LV.1 时间:2019-11-11 08:40点击:4446 回复:1
新京报今日(11月9日)报道,被误当嫖客遭警方控制后受伤的64岁老人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他对外透露此事,警方要求他归还9万元补助,若协议已不作数,他要求警方立案并查看事发监控。其提供的录音中,被指认为开平分局工作人员的男子称“立案需要找上级机关审核。”截至发稿,唐山警方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本来已经签订了协议书,有双方的签字,也有盖章和红手印,就应该是遵守的。尽管这个协议有点无法见光,而不能公开,恰好就是这个协议签订的关键。此协议是在10月31日,张先生与唐山市公安分局开平分局签署的。协议上显示,开平分局对某洗浴中心进行查处时,在洗浴中心附近发现了张先生并对其进行查控,后经调查排除嫌疑。张先生因身体不适入院,警方对张先生一次性补助9万元。此外,协议书上还显示,签订后张先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组织反映此事,此事一次性彻底解决。张先生当场收到9万元现金。

简单点说,就是张先生被误当做嫖客被“控制”,警方对工作失误补偿9万元,此事就到此为止。尽管协议书简单,但可以判断出,这张先生被警方查控时,估计是有“身体”动作的,要不然的话,张先生也不会“因身体不适入院”。当然了,因此也才有了警方补偿的9万元。按道理说,有了9万元的经济补偿,算是警方对张先生的“赔情道歉”,而张先生也已经身体康复出院。如此以来,协议算是“圆满”平息了此次“意外”。

不过,这查控,或者说警方“控制”张先生时,是公开实施的。这公众场合的“控制”行为,自然容易引来围观者。起码,会有好事者乱加揣测与议论的。不管是啥揣测或者议论,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张先生肯定是一个“罪犯”,否则的话,警方不会抓他的。有了这样的“人设”,此后人们对张先生的“看法”,或多或少的都会带上有色眼镜。

只是,在31日与警方签订和解协议时,张先生估计是没有意识到。没有意识到“人言可畏”,尤其对他一个在小区内做生意的人而言,这舆论的压力竟然也让他难以承受。为了澄清事实、维护自己的声誉,张先生无奈之下将协议公开,直言自己是“被冤枉”的。可问题是,这张先生是被冤枉的,那就意味着警方肆意枉法,起码不说违法吧,违规肯定应该是妥妥的。

到此,张先生为了自己的清白,被动的将协议违反了。违反了协议,那么警方上门来取消协议,尤其收回补偿的9万元,也就名正言顺了。同时,警方的做法,理论上也没有问题,收回9万元,取消协议,建议张先生走司法程序。显然,警方开始不再“私了”,而是要走正规程序。然而,这样以来,却让协议曝光,也让警方处在了极其尴尬的境地。

警方不是私人或私人机构,而是政府执法部门,其有没有“私了”的资格呢?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这用于补偿的9万元,是咋回事?按道理说,政府机构不是收支两条线嘛?其支出的任何一笔资金,都应该是有预算有来源的。不知道,警方用于和解的9万元,是“小金库”?亦或是“黑钱”?无论是哪一种情况,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而这问题将让当地警方的“违法或者违规”,被动的曝光出来了。

正如,有网友说的那样,张先生要是能遵守协议,啥都好,有9万元补偿,算是名誉与身体“受伤”的弥补。同时,警方也处理了这个枉法行为的恶劣影响。算是双方皆大欢喜的事情。毕竟,如果张先生要走司法程序,起诉当地警方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益,也包括名誉权的话,费事费力费钱不说,就是打赢了官司,其结果未必会如协议中的“实惠”。这样的说法是有道理,只是对张先生来说,名誉的损害让他难以忍受,与其纠结9万元,不如曝光此事,至少可以让自己能够清白。

曝光的结果,就是让当地警方极其尴尬了。另外就是张先生也不应该不退9万元,不管咋说,没有遵守协议,那就应该退还9万元。至于,这9万元是否违规,还有当地警方会面临啥样的处罚,那纯粹就是曝光事件之后,有关部门的事情了。我相信,此事已经成为公众事件,有关部门总不会也“私了”的吧。

64岁的张先生,看重自己的名誉,愿意为名誉去“战斗”,这是值得肯定的。而因此曝光了与警方的协议,张先生损失的只是9万元,可他却赢得了尊重,更重要的是让警方的一系列“违规”行为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由此可见,前事的阴影,的的确确依然盘旋在普通人的头顶,而这才是该事件最让人担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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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腾龙14769010347LV.1| 发表于 2019-11-12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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