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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三墩镇文鼎苑小区未成年女子程某某居家隔离的情况说明》,通报称:西湖区文鼎苑一美国未成年留学生未实行集中隔离,进入小区与保安业主发生争执,引发网民质疑。经调查,3月18日,未成年女子程某某从美国回杭州,在留下栖泊酒店(区集中隔离点)进行统一检查和体温测量。程某某16周岁,为未成年人,符合《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八大机制的通知》(杭防组〔2020〕7号)的规定,属于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员,安排其进行居家隔离。 “留学生回杭硬闯小区”事件引发广泛批评,当地回应称涉事留学生16周岁,为未成年人,符合有关规定,属于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员。对此,我不敢苟同。我以为,“未成年人不适宜集中隔离”难圆其说,涉事留学生拒绝集中隔离,既不合理也不合规。 根据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杭州本地宝”微信公号等媒体上报道的《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只找到“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来浙人员,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该类入境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条款,没有发现对未成年有区别隔离的规定。 既然浙江省已经明确规定来自美国等疫情严重国家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杭州市又怎么可能违背省的统一要求,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集中隔离”?这难道不是无中生有、强行狡辩吗? 倘若杭州真有此项规定,通报为何列出具体条文内容?退一步来说,即便真有此规定,也是无效的。而且,如果该留学生居家隔离真是合乎规定的,还有什么必要强闯小区?她为何不在一开始就光明正大地表明自己的未成年人身份,强调自己回小区符合“未成年人不适宜集中隔离”的要求?其家长也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只强调是领导同意,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后才拿出《同意接收证明》。也就是说,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合不合理,否则,何不“以理服人”,偏要仗势凌人?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关于此事的是非对错,广大网友一点也不含糊。“可以在美国独立生活,不能在国内隔离?”“可以在美国留学,不能在中国隔离?什么逻辑?”网友的质疑是有道理的,虽然涉事留学生未成年,但已经16周岁,已经具备完全刑事能力,而且能独立在国外留学和生活,为什么一回国就强调她未成年,“不适宜集中隔离”?这是什么神逻辑? 还有网友抗议道:“无法理解,感觉怪怪的!一旦发病了,和16岁有什么关系?”是否成年与是否患病并无关系,岂能因人而异?这样的防控措施,岂不是漏洞百出?如果家长不放心孩子,担心她无法适应集中隔离,那就应该去陪她集中隔离,而不是把人带回小区居家隔离,把危险带给无辜居民。 总之,留学生归国强闯小区既不合理也不合规,不过是耍特权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