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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虎评论』 权力自肥的闹剧!局长“生活不能自理”[复制链接]

楼主:红月亮LV.6 时间:2020-4-16 19:49点击:27070 回复:0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山东省莒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解宝福骗取民政优抚资金问题。解宝福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此贪婪成性,真是罪有应得!

故事还得追溯到2008年11月的一天,时任莒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解宝福身体不适到县医院检查。“老解,咋了?”“老是头晕!好多年了。有次出差,路上发生车祸,伤了头。”“哦!那得算工伤啊……”朋友间的一句闲聊,那解宝福听了,居然心中打起了小九九算盘。

于是,解宝福利用职务之便,于2009年3月借用他人评残资料予以涂改、伪造,并违规安排相关人员为其出具虚假的因公发生车祸现场和虚假病患症状证明等相关材料,顺利通过因公评残,被评为六级伤残。截至2019年4月,解宝福共骗取民政优抚资金18.5万余元。

俗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里是包不住火的,多行不义必自毙。解宝福利用职务之便,拿自己健康的身体来评残诈骗,可谓机关算尽,但他聪明反被聪明误,终究还是没逃脱法律的惩罚。

可这仅仅是一个方面。

众所周知,国家工作人员的评残,在程序上有一个严格的审查过程。如果说解宝福涉嫌贪污伤残抚恤金罪,那些作为“把关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然没分钱,可帮忙作假,就算不是贪污罪的共犯,但明知或应当明知条件虚构,仍予以纵容、帮助,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审查出相关材料虚假而使国家专项资金被骗取的,应当分别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追究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也应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理。但遗憾的是,笔者却没能从通告中看到相关的信息。

也许是解宝福的涉案金额不算多,所以,有关部门不把这个案件当作“窝案”处理。可笔者认为,如果是这样,就大错特错了!有些案件不在金额大小,而在于性质是否恶劣?

作为办理伤残证权力机关的民政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工作。在我国,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各种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资金都非常有限,面临的是一个僧多粥少的局面。本来捉襟见肘的资金,如果还不能如数发放到灾民和那些弱势群体身上去的话,势必让更多人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有损公平和正义。这些腐败官员,有时比天灾更让人后怕。

比如本案,解宝福身为莒县民政局的一把手,民政系统上上下下对他违法评残的事热情有加、一路绿灯。上梁不正下梁歪!遇到下属“夺泥燕口”之事,自然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个案子,最滑稽的莫过于解宝福自己写的“癫痫每月发病5次以上,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评残申请。这句话,搁谁看,都会感到非常可笑!既然“生活不能自理”,那你当局长,岂不是还要“特护”伺候?不知脸皮要有多厚,才会想出这种权力自肥的办法啊?简直无耻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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